日前,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济南市人社局、济南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济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79号)规定,济南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公布2018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据悉,2017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50元。据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济南市2018缴费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510元,上限为17550元。
同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养老保险缴费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在月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至2017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50元)之间申报缴费基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毛可超 实习生 韩晓婉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