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10分钟内上报"一举三得

2018-07-05 08: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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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海英

  记者7月3日了解到,截至6月底,北京东城、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延庆等多区的区级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出炉,部分区还公布该区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举报联系电话。其中东城区明确规定,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7月4日中新网)

  为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今年各地纷纷出台地方实施方案。北京市东城区规定校园欺凌须10分钟内限时上报,让人眼睛一亮。东城区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向教工委办公室、教委办公室等汇报情况,2小时内递交详细文字材料并随时汇报工作进展。这种明确具体时间的做法,比只笼统规定“及时上报”,效果应该会更好,有利于及时应对和解决校园欺凌事件。

  首先,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第一时间知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从而为及时介入创造有利条件。其次,对学校来说,限时上报就能得到教育部门在事件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部署和指导,可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规定10分钟内必须上报,还能防止某些学校掩饰校园欺凌事件,不给学校考虑掩饰或者大事化小的时间。其三,有利于及时保护学生的权益,能让被欺凌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避免遭遇“二次伤害”。也就是说,学校上报越及时越有利于事件处置。

  不过也要看到,即便是口头上报,要想在10分钟内高效率向教工委办公室、教委办公室等部门汇报情况,对涉事学校是一种考验,需要学校建立相应的汇报机制。教育部门也要确保线路通畅,只有学校和教育部门高度“配合”,才能让“10分钟内上报”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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