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文化产业园区最高补助1000万元、重点文化企业的房租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企业落户补助和经济贡献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昨天,记者从崂山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获悉,《崂山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正式出台,提出了扶持重点项目、支持产业创新、聚集名家名品、打造活动品牌等4大类18条扶持政策,着力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构筑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极。崂山区文新局局长黄淑波告诉记者,这是近10年来崂山区文化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的“最高点”。
支持优质项目落户
●对新引进的文化企业年度实缴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缴资本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入驻经崂山区政府认定的产业载体的重点文化企业,给予前两年100%房租补贴、后三年50%房租补贴。补贴额度结合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结合区级主要经济贡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国内外知名文化产业会展的文化企业,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每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打造引领性标杆企业,对获得 “全国文化企业30强”“山东省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表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企业入园率不低于70%且文化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80%以上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并按照30%、30%、40%的比例分3年拨付;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创意综合体、文化艺术小镇等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市财政奖励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街道、特色文化示范社区,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参股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规定的演艺、动漫、创意设计、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等行业。
●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对在新三板挂牌或在创业板、主板上市的企业,结合区级主要经济贡献,按照《青岛市崂山区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产业高地若干政策(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扶持。
●鼓励文创企业引入风投。对上一年度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认证的天使投资人、风险投资机构等投资的文化企业,从单一投资机构获得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年度累计获得投资额1%的奖励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支持文化创意与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深度融合创新,培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文化科技领域“小巨人”企业。对获得上级文化科技融合补助资金的项目,根据补助额度给予适度奖励。
引进文化高层次人才
实施 “高层次文化人才集聚计划”,积极引进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者等一批德艺双馨的文化高层次人才。对新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符合《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录》规定的国家级人才和省部级人才,经认定后,给予生活补贴。
●鼓励国家级人才和省部级人才在崂山区设立工作室或创作基地,开展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每年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补助,最高补助5年。对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的作品,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央视、省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分别给予每集4万元、2万元奖励;动画片分别给予每分钟1000元、5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纪录片分别给予每部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电影院线公映的电影,根据票房收入,每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被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有项目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境外有影响的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或动画片,分别按照每集4万元、每分钟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若以上原创文化产品中含有显著的崂山元素且对提升、宣传崂山区形象产生较大影响,在原奖励基础上再追加10万元。
鼓励举办文化活动
●对经申报评审的新落户或已在崂山区形成一定规模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类相关论坛、赛事、展览等活动给予扶持,根据其规模大小、主办层次和经济社会效应,给予30万元—50万元扶持补助,主要以活动的场租、宣传费用、专家评审等经费补贴为主。每个主办方年度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每年举办艺术展览不少于6次、年度免费开放超过260天的艺术展馆,综合展馆规模、活动影响、社会评价等进行绩效评估,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合格及以上等次每年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补助。
●崂山区鼓励知名拍卖公司、交易平台在崂山区落户,对全年总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的艺术品拍卖、艺术集市等活动,结合区级主要经济贡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广阔空间全面展开,从注重单一产出向发挥综合功能转变,促进崂山区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本版撰稿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刘莹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