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客户端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袁世波
随着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共享汽车也出现在岛城市民的生活当中,在给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的同时,一些不遵守法律的司机也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7月8号的凌晨,青平大队交警在青银高速K6处正常巡逻时发现,一辆共享汽车在应急车道上以时速超过100公里/小时的速度疾驰,巡逻交警发现准备上前制止其违法行为时,该车突然失控连续两次碰撞侧向护栏,又撞向道路中央护栏,随后车辆才稳住重心,开至应急车道停下了车。现场十分惊险,其共享汽车前脸已经变形,引擎盖也因反复碰撞向上翻起,所幸因夜间车流量不大,未造成更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停下后民警迅速上前驾驶员控制,发现共享汽车驾驶员身上未携带任何有效证件并散发着浓厚的酒味,可能涉嫌酒后驾驶。民警见状立刻将驾驶员带至警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8 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孙某因酒后驾车,民警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以及因非紧急情况下应急车道行驶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另外根据共享汽车租赁协议,因孙某酒后驾车行为属于违规行为,车辆的维修费用将完全由孙某承担。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