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青岛普乐麦工贸有限公司因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取得许可证,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余元。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
2018年5月份,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青岛普乐麦工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当即叫停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马上进行立案调查。
经工作人员调查,青岛普乐麦工贸有限公司所从事的药品经营活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已经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第七十二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没收违法经营药品及违法所得120元,并处罚金50250元。
青岛普乐麦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公司于2010年10月份在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的主要经营内容有:防水工程;加工:铝制品、五金(不得在此住所从事加工业务);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批发: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原料及其制品、服装服饰、工艺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及其制品、轮胎、日用百货等。信网联系到该公司,但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
[编辑: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