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18年农民合作社国家和省级示范社申报开始

2018-07-23 10:24   来源: 齐鲁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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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威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威海市农业局党委根据《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的通知》(鲁农经站字[2018]11号)要求,决定在威海市开展2018年农民合作社国家和省级示范社申报工作。

  据了解,申报国家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应是省级示范社,申报省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应是市级示范社。此外,对申报的农民合作社规模、年度报告公示、社财务会计规范、社务管理规范、社会声誉等方面提出一定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向所在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国家示范社通过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填报提交,山东省级示范社通过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填报提交。同时,国家和省级示范社需要分别提交3份纸质材料。

  据悉,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需于2018年7月25日前完成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www.zgnmhzs.cn)和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管理系统(sfs.sdhzs.com)的填报工作,并于2018年7月26日前,将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社材料纸质版(威海各区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正式推荐文件、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总体情况说明、示范社申报书等)报送至威海市经管站(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11号)。

  威海各区市按分配指标数量上报材料,威海市局将根据威海各区市上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以专家意见为依据,按山东省厅分配指标向省厅等额推荐,同时在威海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闪电新闻记者 单大伟 威海报道)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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