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第10号台风“安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据省气象局监测预报: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今天7时位于上海市东南方向约170公里的海面上,强度为强热带风暴级(10级),预计今天中午前后在上海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此后向西北方向移动,23日中午前后减弱为热带低压(6~7级),从枣庄至临沂一带进入我省,并向偏北方向移动,24日早晨从德州移出我省。受其影响,23日凌晨至24日早晨,全省有明显降雨并伴有雷电,平均降水量40~60毫米,其中,临沂、日照、泰安、莱芜、济南、潍坊、淄博、德州、滨州和东营有暴雨(50~100毫米),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00~250毫米);枣庄、济宁、聊城、青岛中到大雨(20~40毫米)局部暴雨;其他地区小到中雨(5~15毫米)。同时,全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大风天气。23日至24日,东南风,黄海中部7~8级阵风9~10级减弱到5~6级;渤海和渤海海峡5~6级增强到7~8级阵风9~10级;黄海北部5~6级;内陆地区南风转北风,临沂、枣庄、日照、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泰安、莱芜、滨州、东营6~7级阵风8级,其他地区5~6级阵风7级。
国家防总于7月20日11时召开防御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异地视频会议,并于20日12时启动了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淮河防总于7月21日11时启动防汛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李克强总理对防汛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全省防汛防台风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密切监视,切实做好预报预警工作。气象、海洋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加强会商研判,对台风的移动路径、强度变化、影响范围、持续时间以及海浪、风暴潮增水等作出预测预报,为科学有效防御台风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各级防指要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适时启动响应。要利用各种媒体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受威胁区所有人员均能收到预警和防范提示信息。
二、突出重点,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首要目标,根据台风影响情况分析预测,抓住有限时间,落实沿海地区、山丘区、湖区、城镇低洼易涝区等关键部位的人员转移避险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迅速将预警信息发送所有船只,提前组织回港避险,锚固船只,人员上岸,并加固水上生产设施,减少渔业生产损失。要适时关闭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和滨海浴场,做好游客疏散工作。对受威胁区域的城镇排涝河道、交通立交、危旧房屋、地下场所等重点部位要抓紧进行隐患排查,对高空挂物、广告牌匾等要做好加固措施,并提前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守,因安全隐患不能通行的路段要实行交通管制。要切实完善工矿企业防洪防台风预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台风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规定。
三、加强巡查,切实加强工程设施调度。要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责任,全面做好应对强风、暴雨、山洪、内涝等多灾并发的准备。要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小水库、塘坝、在建工程、城市排涝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巡查、抢护和救援措施。要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和“三项措施”,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巡查值守,加强汛期巡堤查险和现场报汛,确保及时发现险情隐患并第一时间处置。要科学调度水库与河道涵闸工程,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蓄水,避免河道出现“人造洪峰”,努力确保工程安全。要注重上下游联合调度,水库、拦河闸坝泄水之前,必须通知下游做好准备,落实沿岸安全防范措施。
四、强化值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纪律和规矩置于首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服从上级防指指挥调度,确保责任人全部到岗到位,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各级防汛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及时报送当地重要雨情、水情、工情及各类突发情况,不得迟报或隐瞒不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