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征集意见超13万条 公众争论五大焦点

2018-07-30 07:4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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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大伙都提了哪些意见?草案公布以来,大众争论的焦点都有哪些?

  焦点一

  起征点5000元偏低?


  历次个税修法,起征点最为社会关注。此次拟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但计算方式有所改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一起征税。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起征点还可进一步提高,甚至还有网友希望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

  对于“万元起征点”,有部分学者表示反对。“如果提至万元,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称,5000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

  焦点二

  起征点是否可各地不同?


  争议起征点是否偏低的同时,还有专家提出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有人认为,应该按地区经济水平划分。因为一些小城市月收入5000元可过得很舒坦,一二线大城市月收入1万元仍舍不得花钱。全国人大代表蔡毅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提出,“例如广东、上海是否可以考虑8000元到9000元。”

  贾康不赞同“按地区经济水平实施不同的个税起征点”。在他看来,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这不失为一个可以考虑的趋向,如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

  焦点三

  变相征收“单身税”?


  本次个税法修改另一大亮点是首次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有网友将“专项附加扣除”解读为“单身税”,理由是单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将会比已婚人士纳税更多。

  对于这一说法,有专家并不认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除子女教育费用之外,一些其他的专项附加项目并没有区分单身还是已婚已育,像继续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贷款、租房租金等项目,是每个纳税人都可能享受到的。

  焦点四

  赡养费哺育费可否扣除?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表示,附加专项扣除的本意,是要在同等收入的条件下区分纳税人的不同生活境况,比如抚养/赡养人口、身体健康状态、住房支出压力。因此有观点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力度还可以更大一些。”记者注意到,在审议草案时,有部分委员提出了增加扣除“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顾的支出。”理由是,老人90%是居家养老,所以赡养老人费用应该考虑扣除;而实施二孩政策,0到3岁婴幼儿的哺育费用也应该考虑扣除。

  焦点五

  是否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根据草案,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记者注意到,部分民众对这部分费用如何认定和扣除抱有疑问。

  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体现税收公平。施正文提出,专项附加扣除考虑家庭因素只是第一步,未来还可以逐渐设置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夫妻单独申报等多种申报单位。中新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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