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事前防范 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2018-07-30 18:3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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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30日消息  旅游旺季来临,针对近期消费者投诉和媒体反映的游客被出租车司机介绍到酒店、海滨景点消费受骗的情况,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岛城美景、美食时,加强事前防范,避免消费陷阱,放心愉快消费。

  心中有防范

  为吸引客源,个别酒店、景点通过暗中给出租车驾驶员返“佣金”等方式揽客,这种行为不仅涉嫌商业贿赂,而且推荐的消费场所可能存在欺诈消费等现象。消费者乘坐出租车时记得向驾驶员索要发票,以便有事情能及时取得联系,收取发票时应注意核对发票户头与出租车内公示的单位信息是否一致。对驾驶员推荐的酒店、景点等消费场所,多比较、多核实,提高鉴别力,避免遭遇消费陷阱。对于驾驶员极力推荐的消费场所,更要增强戒心,多比较鉴别。

  消费要“三看”

  一看证照全不全。入店先看店家是否悬挂《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不去无照经营的酒店、景点,以免在食品安全和自身权益等方面无法得到保障。二看信誉好不好。消费者可以通过工商机关发布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经营现状及信用信息。消费者还可以借助大众点评、美团网等第三方平台,查询、参考其他消费者的点评。三看标价明不明。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个别不良商家在菜单价目表上做文章,不明码标价,甚至故意模糊收费计量单位,建议消费者点餐或参观景点前擦亮眼睛,看清标价,跟经营者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不合理价格拒绝消费。

  支持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青旅游过程中若发现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恶意推荐、不提供发票等行为,酒店、景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非法经营行为,应保存好证据,及时依法维权。消费者用餐结账时,仔细查看消费清单,及时核对菜品和酒水的价格、数量,以免个别不良商家在账单上做手脚。开据发票时应注意核对发票户头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如遇侵权,消费者可拨打12345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

  通讯员 贺长泽 记者 王君莉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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