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怀博
半岛记者 孙桂东 通讯员 王洪亮 报道
半岛都市报7月31日讯 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打击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李沧区综治办、公安分局联合发布了《李沧区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布重点打击的几类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举报,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根据《办法》规定即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公安机关将对每条举报线索严格登记,并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同时,举报并查实的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可得500元至10万元奖励。
一、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入室盗窃、拎包扒窃、抢夺抢劫、盗窃车内物品、盗窃汽车电瓶、盗窃电动车、盗窃摩托车等多发性侵财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管辖的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线索;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