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党介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在山东的实施情况。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出台的激励和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高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政策,近年来,山东高度重视这项政策的落实工作,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享受政策的企业家数从2015年的1881家增长到了2017年的7950家,两年翻了两番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也从2015年的113.32亿元增长到了2017年的256.41亿元,极大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成本。
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表示,256.41亿元的加计扣除额,意味着为企业减免税60多亿元,这也充分凸显了此项政策的影响力和含金量。在激励我省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山东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从2015年的5766家增加到2017年的8920家,占比从13.9%升至23.4%,两年提高了9.5个百分点。从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看,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达到1563.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11%,比2015年度提高了0.22个百分点,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是衡量一个地区企业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这项政策的带动下,“十三五”以来,我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数量逐年增长。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增加到了6300家,比2015年增长61.4%。同时,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速度也进一步加快,全部高新技术企业中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