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开始受理

2018-08-03 13: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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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生源地贷款(资料图)。



  半岛记者 刘静

  8月1日,记者了解到,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已经开始受理,全市集中现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据了解,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根据介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不增加额外的贷款资格限制条件和贷款资格审查程序,确保“应贷尽贷”。对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学生,首次申请贷款前,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居)委会或者乡镇(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高校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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