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一:
是否应该为公摊支付取暖费? 还有一点疑问是,购房者是否应该为公摊面积支付取暖费等费用。
目前,取暖费、物业费等都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的。也就是说,购房者不仅要为房子里的实际取暖面积交钱,还要为电梯、管道、楼梯、设备间、门厅、地下室和门口的警卫室交取暖费。
对此,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建议,每年公布的价格都应该告诉大家是怎么测算的。公布的每平米多少钱,是包括公摊的产权证的全部建筑面积,还是不包括。如果价格构成透明,公摊是否算入,不是根本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科学、透明。
某小区内张贴的收取供暖费通知。中新网 孙悦 摄
争议二:
有无可能取消公摊? 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的出台,都会面临按哪种面积收费的问题。既然公摊缺少标准、管理混乱,未来购房时,是否有可能只看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呢?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
西安交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杨东朗认为,对公摊面积的计算和管理,其实是很简单的问题,在政策和技术上都能做到,但问题就在于交易的信息是否透明,开发商是否愿意公开具体的公摊内容、是否有虚报公摊面积的嫌疑。
“建议取消公摊,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这样购房者能更清楚明白。”他说。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一套房子的总价是固定的,如果按照套内面积来算,那么每平米的单价必然会有所提高。其实无论按哪种方式,最关键的是把标准制定清楚,能让人看得明白。
楼建波建议,在现有购房方式下,给开发商或代理销售中介一项强制义务,即向购房者明示“到底分摊了哪些面积”。(周驰 邱宇)
[编辑: 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