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财政厅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面向社会公布,此举旨在切实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山东省财政厅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山东省财政厅高度重视“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7月底前一次性完成事项梳理公布工作。
摸清底数,拆分事项。山东省财政厅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的依申请办理事项,结合去年公布的“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确定12项行政权力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列入“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同时,按照申请人办事情形和办事目的,将这些事项逐项拆分为颗粒化的最小运行单元,共梳理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的办理项35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的办理项3项。如,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及年度备案”事项,按照申请人办事情形,拆分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变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变更”等13项办理项。
换位思考,减到更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山东省财政厅系统梳理了每个事项与申请人之间的所有互动流程环节,进一步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承诺完成时限。如,在“流程再造”上,将公布申报材料和办理环节,作为“一次办好”工作的起始点,将办理系统网址、咨询网址、进程查询网址和所需的申报材料,在清单中一并公开,最大程度减少申请人因为材料不全导致的“重复跑”情形。如,在“优化服务”上,将申请人实地领取证书、批复的环节,更改为由窗口人员通过邮寄送达,最大程度让申请人少跑腿,使省财政厅与申请人的互动环节由116个减少到88个。如,在申报材料上,凡是未列入2017年底山东公布的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和证明材料清单中的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不让申请人提供;取消了所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多个环节中重复提交的申报材料,杜绝了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经过精简,申请人申报材料从259件压减到153件。
对标先进,自我加压。如,对标浙江省财政厅公布的“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中,含有“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事项,而山东的这一事项已下放到市县级财政部门。如,承诺完成时限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与“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办理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浙江为30个工作日,江苏为28个工作日,山东承诺完成时限为22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办理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浙江为20个工作日,江苏为18个工作日,山东承诺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备案”与“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办理项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浙江为20个工作日,江苏为18个工作日,山东承诺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