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打"洋垃圾" 明年起禁止进口废五金、废塑料

2018-08-09 14:37   来源: 中国山东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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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山东网8月9日讯 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分布范围广,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凸显,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短板。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基本实现全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不低于85%、87%、90%。

  总体来看,全省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相对单一,有6个市尚未建成综合处置设施,大量危险废物长期贮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化管理及设施运营水平不高;部分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超负荷运行;乡村卫生院、卫生室、诊所等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不健全,未实现全部集中处置;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

  《方案》指出,将强化危险废物源头控制,引导企业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促进企业从源头削减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对辖区内尚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

  同时,要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对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贮存设施不符合规范、贮存量饱和或超限、贮存的危险废物在省内无相应处置能力的4类企业,要根据贮存条件、危险废物特性、辖区处置能力等因素,制定实施存量清理方案;对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饱和或超限的产废企业以及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实行“挂单销号”,督促其倒排工作计划,按要求完善贮存场所,切实推动贮存危险废物的处置,防范环境风险。到2018年年底,所有氰化尾渣、废矿物油(油泥砂)、电解铝槽大修渣得到规范贮存。加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到2019年年底,基本消除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

  《方案》要求,要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济南、青岛要加快市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距离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较远、转运不便且运输成本较高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需求,合理布局建设县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加强处置能力储备和预案管理,确保形成持续稳定的处置能力。2018年年底前,各市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形成覆盖城乡、满足需求、持续稳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到2020年,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打击“洋垃圾”走私专项行动将展开,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强化进口固体废物原料检验检疫,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严防环保项目不合格的废物原料入境。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走私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洋垃圾”,坚决予以退运、销毁或无害化处置。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固体废物进口和后续监管,对无牌无照、非法经营、储存“洋垃圾”的店铺、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证、非法转让许可证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撤销进口许可证。

  2020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采用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经济合理的新技术,提高现有设施的处置运营水平。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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