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创建青岛创业总部 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创新平台

2018-08-17 08:30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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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昨日,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参与“在线问政”栏目,就“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工作为广大网友解答相关问题。

  针对大学生创业补贴的问题,姜雪梅介绍,我市针对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现有以下创业扶持政策:一是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二是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2014年10月1日起,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领最高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三是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申领创业补贴条件的创业者,创造岗位新招用本市户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可按照每创造一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申领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四是创业担保贷款。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可申领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五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列入山东省小微企业推送名录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领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有网友问:“山东路海信创业大厦竣工交付使用后,大学生是否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姜雪梅介绍,在山东路15号正在建设的创业大厦,目前正处于装修阶段。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根据创业形势发展需要,筹备创建青岛创业总部,集聚全社会各方面创业资源和创业要素,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其中,创业总部应具有创业培训等创业服务功能,但具体如何实施,需整体统筹规划。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梁超)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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