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拨打城市信报热线向记者反映称他所购买的位于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城海韵名邦小区二期最近通知交付,由于王先生打算交付以后房屋长时间空置 ,并向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了他的想法,并要求物业减免部分物业费,却遭到了拒绝,并被告知不交半年全额物业费就没办法将房屋交付给王先生,这让王先生又着急又无奈。
“现在明明都已经出台规定了,空置房屋半年以后 ,物业费就可以部分减免,可物业就是说不行,不交上半年全额的物业费连新房钥匙都拿不到。”近日,市民王先生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原本是应该开开心心收新房的 ,可是却因为物业费的问题连新房的钥匙都拿不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购置的新房位于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德大道附近新城海韵名邦小区二期,原本新房应当在6月30日前就进行交付,但开发商却通知交房时间延至8月20日,尽管如此,但王先生还是表示理解,但在交房当天,物业及开发商方面的态度却让王先生没有办法接受。
“交房以后我不打算过来住,新房想一直空置 ,最近正好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新规定出台。”王先生称在交房的时候他就向物业公司表示新房打算长期空置,要求物业费按照规定部分减免,却遭到了物业公司的拒绝,理由是王先生的新房不属于新规中普通住宅的范围,并称是公司领导说的 ,而王先生认为这只是物业公司的借口。
“现在我最想解决的事情是尽快收房,可是物业公司却称不交上半年全额的物业费就不给新房钥匙,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王先生称因为物业拒绝交付房屋,所以他找过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却被告知物业公司负责交房的事宜。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新城海韵名邦开发商青岛市胶州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落实后会给记者回复,当天记者接到了新城海韵名邦物业公司负责人郑先生给记者的回复,称不接受记者电话采访。
据了解,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对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的 ,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交纳。根据新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的 ,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后 ,其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交纳。
其中,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下列建设项目或物业管理区域:(一)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房改房、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区域;(二)公共租赁性住房物业管理区域;(三)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物业管理区域;(四)配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五)其他符合政府规定的普通住宅标准建设条件的建设项目。
对此,记者又咨询了青岛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打算空置房屋半年以上可先书面告知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人员上门抄录水、电、气,以这三个数据为准,6个月后数据未变化 ,则认为房屋确实为空置状态,至于物业费何时交纳由业主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若市民发现物业不按照规定执行的情况可拨打热线12358进行举报。城市信报记者
[编辑: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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