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晁明春 通讯员 吴俊旭 司晴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8月23日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2018年山东高考招生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济南市立即启动部署安排年度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据了解,这次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
据介绍,这次救助对象为:济南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2018年全国高考、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新生(不含考取师范、农林、军事院校等免交学费的学生)。
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均可凭身份证、低保证、录取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区民政局核准后获得救助。济南市民政部门同时提醒,享受到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在入学一个月内,要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户籍地县区民政局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将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据了解,自2009年开始,济南市已累计救助2113人,发放救助金781.8万元。
此外,济南市各级民政部门还开通了救助咨询专线:历下区88151215 市中区82078695 槐荫区87589342 天桥区85872761 历城区88161210 长清区87223612 章丘区81295725 平阴县83101816 济阳区84238855 商河县84870020 高新区88871708 南山管委会88112772。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