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本报A8版报道了《
市民捞到百斤大鳖!怀疑是种一级保护动物》后,多位市民联系《城市信报》,称大鳖是自己放生的 。记者也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的工作人员处得知,经判断金先生捞上来的大鳖是一种学名为“中南半岛大鳖”的动物 ,又称“亚洲鳖”,属于外来物种,最好不要放生。
市民称花61800元买来大鳖放生棘洪滩水库:鳖已经给埋了 8月28日,先后有三位市民拨打了《城市信报》热线电话80889088,称大鳖是自己放生的,记者回电联系三位市民,又有两位市民表示是自己搞错了,不是自己放生的。
唯一一位仍表示是自己放生的是胶州市民刘女士,据她说,这只大鳖是自己和姐夫一群人花了61800元买来放生的。
刘女士说,自己不太清楚是在哪里买到的大鳖,好像是在一个村子的鱼市里,同时也拒绝透露他们是多少人如何进入的棘洪滩水库,只表示原本想确定如果大鳖真的是极稀有的保护动物,那贩卖的商家应该负有责任,既然大鳖已经死了,就不想再追究了。
现在这只死去的大鳖下落如何?8月29日,记者再次联系了棘洪滩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当时工作人员将私入水库的金先生驱离后,已经将大鳖就地掩埋了。
中国绿发会:应该是外来物种相关部门:不得私自放生 死去的大鳖究竟是什么物种?记者曾联系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寻求帮助,8月29日得到了反馈。“这应该是亚洲鳖,学名叫中南半岛大鳖。”绿发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是一种外来物种。“亚洲鳖主要分布在中南半岛、东南亚地区。之前我们也在南方遇到过一起类似的事情,有人说在一个寺庙里养有一只鼋,但是后来又经过专家仔细鉴别,发现并不是鼋,而是亚洲鳖,鼋属于极度濒危物种,而亚洲鳖不是。”
但绿发会工作人员同时也提醒,亚洲鳖不应放生。“亚洲鳖属于易危物种,收录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是不能随便进行贸易进出口的。一旦随意放生有可能影响当地的生态平衡,破坏当地的物种多样性。即使要放生,最好也先搞清楚是什么生物再放生,像这只亚洲鳖,交给当地的动物园,或者农业林业部门,可能会得到更专业的保护。”
记者联系了海洋渔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也就是市民俗称的“放生”行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禁止使用外来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 、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城市信报见习记者 项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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