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保监局发布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闪电新闻记者了解,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6月,在合作车商未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情况下,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车商一部、车商二部分别以“增值服务费”名义列支费用,支付给有关车商。
时任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车商一部经理李晓建、车商二部经理高杰是对该项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山东保监局表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因此足以认定。
综合上述情况,山东保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决定对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罚款12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李晓建、高杰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公开资料披露,人保财险潍坊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5日,所在地址位于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28号,其主要负责人为李东峰,经营范围包括:在潍坊市行政辖区内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来源 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