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晓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加大金融改革开放力度,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全省金融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改善金融供给
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现代金融与实体经济相伴相生,随着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和金融改革逐步深化,山东金融业实现了从弱到强的渐近式发展。一是金融综合实力逐步提升。全省金融业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不断提高。2017年,全省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707.24亿元,同比增长8.0%,占全省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5.1%和10.6%;金融资产总额达到12.56万亿元,同比增长4.3%;全年金融业实现地方税收223亿元,占全省地方税收的比重为7.5%;金融从业人员近121万人。二是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18年6月末,全省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9.48万亿元、7.52万亿元;全省实现直接融资2290.34亿元,全省上市公司、“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数量分别为294家、623家、3830家;全省保费收入达到1788亿元,比全国同比增速高8.08个百分点。三是金融机构体系更趋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多种新兴金融业态并举的金融组织体系。银行业方面,截至2018年6月,全省银行业中小法人金融机构达到281家,网点数量15648个;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分别达到14家、110家和126家。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发展工作实现新突破,全省共设立了财务公司18家,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汽车金融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证券期货业方面,全省有2家证券公司法人机构、92家证券公司分公司、561家证券营业部,以及3家期货公司法人机构、19家分公司和101家期货营业部。保险业方面,全省保险公司法人机构5家,驻鲁保险机构92家,保险分支机构总量达到7214家。四是金融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截至2018年6月末,全省外资银行(含代表处)达到24家,外资保险公司(含分公司)25家;外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分别达到13家和3家。与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境外上市公司达到105家,累计实现融资1075亿元。
深化金融改革
稳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成立了全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金融重要决策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普惠金融组织发展、金融集聚区建设、地方金融监管等方面,谋划推出了一系列有力度、有突破的政策措施。一是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全省首家民营银行—威海蓝海银行开业运营。110家农信社全部改革成为农商行,成为全国第4个完成农信社银行化改革的省份。统筹推动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青岛银行成功上市。鲁证期货、山东国际信托先后登陆香港主板市场,分别成为内地首家成功赴港上市的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二是地方金融组织稳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从无到有,截至2018年6月末,全省机构数量达到416家,累计发放贷款超过6800亿元。融资担保行业规模实力逐步壮大,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达到17家。股权、产权等要素市场建设提速,全省权益类交易市场上半年实现交易额1253.35亿元。率先在全省铺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全省451家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投资余额277.44亿元,78家民间融资机构累计对接成功金额16.07亿元。获批全国首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截至2018年6月末,全省130个试点县(市、区)获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07家,累计互助金额1.72亿元。三是金融发展空间布局逐步优化。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扎实推进。青岛市成为我国唯一一个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争取、项目引进、交流合作、宣传推介等工作全面铺开。烟台基金业集聚发展态势初步形成。四是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初步确立。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地方金融监管法规,为实现中央和地方分层有序监管、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了法律保障。全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全部独立设置了金融工作机构,并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完整覆盖、运行高效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强化风险防控
全力维护金融运行秩序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地区金融安全,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对防控金融风险的“四早”“五最”要求,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坚持既立足当前、又放眼长远,统筹谋划、科学施策,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省里先后成立了省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开展了全领域、全口径、全方位的金融风险排查,明确了全省需要关注的重点风险领域以及主要风险企业。按照分级分类、一企一策的原则,针对主要风险隐患,因企制宜分类施策,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风险化解工作方案。动态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控制、果断处置、有效化解。在全省范围内对恶意逃废、悬空金融债务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了一批全国性以及省内源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切实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作者为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改革开放以来山东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 1978年以来,山东金融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承载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使命,从集中统一的传统金融体系,逐步向多元化、市场化、普惠化的现代金融体系转变。
1978年-1983年
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管理体系发生变革
明确人民银行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
1983年,人民银行专门履行中央银行的职能。
国有商业银行陆续恢复设立
1980年10月23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正式恢复。
1980年2月28日,省政府决定将中国银行青岛分行改为厅局级单位。
1980年2月28日,省政府确定将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改为厅局级单位。
1984年12月24日,省政府批准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
股份制和证券发行兴起
1984年,淄博市周村公社长行大队在村办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
保险业务开始恢复
1980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恢复建制。
1984年-1992年
多元化、多层次金融体系开始建立
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
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初步明确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
金融机构综合经营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兴起
1991年5月,全省首家股份制金融机构济南市城市信用社联合社成立。
1987年3月,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1988年,青岛证券公司开业。
1991年,山东证券公司成立。
金融市场开始多元化发展
1984年,济南渤海贸易公司成为改革开放后山东最早设立的股份制企业。
1993年-2001年
市场化金融体制逐步形成
分业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1998年11月,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199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改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济南分局。
1998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济南设立派出机构。1999年6月,中国证监会确定设立济南证券监管办公室(简称济南证管办)。
2000年9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保险监管办公室(简称济南保监办)挂牌成立。
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加快
1993年,青岛啤酒在香港交易所和上交所上市,成为内地首家在两地同时上市的公司。
证券期货经营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
1994年,山东证券公司与7家机构共同出资以股份制形式设立山东证券有限公司(简称山东证券)。
保险业走向专业经营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青岛市分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山东省分公司分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02年-2012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体制趋向成熟
分业监管格局确立
2003年10月,山东银监局挂牌成立。
2004年,济南证管办更名为山东证监局。青岛特派办更名为青岛证监局。
2004年2月,济南保监办更名为山东保监局,8月,青岛保监局成立。
2005年3月,省政府设立了省金融服务办公室。2005年10月,更名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省金融办)。2009年9月,省金融办从省政府办公厅独立出来,升格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地方银行业机构改革加快推进
2004年6月,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实施行业管理。
2008年11月,全省首家村镇银行——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挂牌开业。
2003年,恒丰银行在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基础上,改制成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7年7月,山东城商行在全国率先完成全部单体改制。
资本市场规范发展
2004年,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省第一只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股票。
2006年-2007年,齐鲁证券经过增资扩股和受让原天同证券的证券类资产,成为全国性大型券商。
2013年11月,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完成公司制改造,更名为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险业快速发展
2010年,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是首家总部设在山东省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
“草根”金融组织涌现
2008年,山东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2009年9月,省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
地方金融改革持续深入
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开始确立
2013年1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
2016年7月,《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方面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
“普惠金融”首次进入最高决策层视野
2015年,齐鲁银行获批在新三板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城商行;青岛银行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成为山东省首家主板上市银行。
2015年,山东成为全国唯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
资本市场发展步伐加快
2013年,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成立。
2015年,鲁证期货成为内地首家在香港上市的期货公司。
保险业市场化建设深入推进
2014年,注册于烟台的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首家专业海洋类财产保险公司。
2015年,注册在青岛市的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图文统筹 李铁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