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展第二届“安全在我心中”征集活动 截止到9月30日

2018-09-25 17:33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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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9月25日消息 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青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安全在我心中”安全文化作品社会征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安全在我心中”,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一、作品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征集范围。

  包括摄影、微电影、短视频、微故事、文艺作品等方面的原创作品,作品要与“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相一致,突出安全和应急基本知识和政策宣传,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生活实际,有创意且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格式要求

  1.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电脑合成作品不得参赛。作品要制成精制光面8寸照片,并附电子版文件,不超过5M,900×500像素,需采用JPG格式。

  2.微电影作品:画面清晰,中文字幕,对白使用普通话,采用WMV、FLV或MP4格式,片长原则上在3分钟至6分钟之内,尺寸控制在640×480(4:3)或640×360(16:9),视频比特率控制在800-1000。

  3.短视频作品:具体要求与微电影作品相同。

  4.微故事作品:具有教育、启示意义的故事,可长可短,最长不超过1000字,纸质文件并附电子版文件。

  5.文艺作品:小品、诗歌、相声、歌曲、舞台剧等多种表现形式,必需录制成音频或视频,时间不限,视频格式与微电影相同。

  6.电子版文件可以是光盘或优盘。

  二、作品报送

  1.参选作品均需认真填写作品卡(附件1),并贴在作品右下方。

  2.参选作品由作者本人或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并正确填写参选作品一览表(附件2),并附电子版表格,于9月30日前报至青岛新纪元安全文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凤,联系电话:80775865  18560625328,Email:xjy0532@163.com,通讯地址:市北区山东路190号银华广场2号楼302室),逾期报送的作品不予受理。

  3.没有工作单位的作者可将稿件连同作品卡、参选作品一览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版直接投递或邮寄至上述地址。采取邮箱报送(只限影音或视频)的参赛作品务必注明报送地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个人报送的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4.提交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提交作品本人所有。如出现提供虚假信息等不当行为,以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提交作品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11月,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分类评选,分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

  四、成果应用

  12月底前,举办单位将举行颁奖仪式,发放奖金并颁发证书,同时将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和青岛新闻网、“青岛安监”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推广展示,并将优秀作品编辑成册,向社会发放宣传。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参赛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作品要求格式报送,并备齐附件,凡不按照要求报送的参赛作品一律不予受理,已寄送的参赛作品自行领回。

  (二)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相关内容有变化,将通过“青岛安监”微信公众号、青岛新闻网及时公布。

  (三)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展播、宣传和出版无偿使用权,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12月底前将参赛作品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的由举办单位自行处置。

  通讯员 陆文胜记者 宫昌乐

  附件:1.作品卡

  2.“安全在我心中”安全文化作品社会征集评选活动报送作品一览表

  

“青岛安监”微信公众号



  附件1

  作品卡

  



  说明:白色卡纸长13厘米、宽9厘米,内外沿间隔0.8厘米,填写应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工整、清晰。

  附件2

  “安全在我心中”安全文化作品社会征集评选活动

  报送作品一览表

  



  作品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辑: 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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