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青岛市印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

2018-12-21 14:40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12月21日消息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这是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青岛市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率先走在前列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闻发布会现场



  《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17条。《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商联系沟通机制,推动政商关系制度化、程序化,重点建立和完善四个方面的机制,一是要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建立党委、政府与企业、商(协)会联系制度;邀请企业家和商(协)会负责人代表参加党委、政府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和“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制定涉及企业的重大政策,要充分听取企业和商(协)会的意见。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联系,定期到企业走访调研,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建立“青岛市政商联系沟通服务平台”,统一发布涉企政策,集中受理企业诉求。四是组建“青岛民营经济智库”,分析研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下一步,将要推动各部门、各区市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形成党政齐抓、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亲商帮商强商理念,敢亲真清,积极作为,创新创造性地开创全市政商交往的新局面,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推动青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 于千千

   [编辑: 王春雪]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