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4日消息 新年伊始,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据国家税务总局胶州市税务局税政一科负责人介绍,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起征点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允许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等。政策推行以来,胶州市税务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减税降费政策的温暖。如此大幅度的税收减免措施让企业惊喜不断,不少纳税人表示,要在2019年乘着优惠政策的新风,摩拳擦掌大干一番。
减掉了资金负担,增加了发展信心
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纳税人资金问题亟需解决,小微增值税优惠的进一步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利于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
青岛速腾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战经理说:“免征额提高到月销售额10万元,对企业而言是莫大的福音。我公司2018年共实现销售收入110.8万元,若按照现在的标准来看,每个季度正好免征增值税,新政策比原政策算下来,每年可少缴增值税3.3万元呢!”他表示,胶东新机场正进入后期装饰阶段,借着优惠政策的红利,一定要多开展业务,趁着优惠期将企业做大做强!
“春节期间正值食品销售高峰期,本以为第一季度要多缴税款了,没想到来了这么个好政策,第一季度各个月一中和,我们公司极有可能免征增值税呢!”谈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青岛匠人之心食品有限公司的会计小董这么说。
减掉了用人顾虑,增加了就业岗位
小微增值税优惠的进一步扩大,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热情,从而增加了就业岗位,促进了民生改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青岛伟荣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李经理为我们算了这么一笔账:“按照现在的政策,我年销售100万可以少缴纳增值税3万元,这节省下来的3万元可够我支付一名员工的基本工资,而这一名工人可以为我们公司带来收益要远远大于3万元。既然这样,我为什么不多招聘工人呢!”
减掉了转登记困难,增加了经营灵活性
2018年全面深化增值税改革的转小规模登记只执行到2018年12月31日,且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的类型有限定,纯营改增纳税人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一经实施,有不少纯营改增纳税人前来胶州市税务局咨询是否符合转登记条件。新的小微增值税普惠政策,为此类纳税人提供了福音,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业务情况,灵活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提高为月销售额10万,在临界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理论上可以年销售120万不缴纳增值税,就目前的一般纳税人来说,年销售120万以内的所占比例还是比较大的。从销项端来看,16%与10%的税率可分别实现19.2万元与12万元。对于取得进项困难的行业来说,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当合适的。” 青岛荣科中和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孙会计这么说。
胶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兰正青表示:“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税务部门2019年的头等大事,胶州市税务局将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办税流程,提高服务质效,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抓好落实,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通讯员 王磊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