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21日消息 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了解,自3月1日全市违法建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区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存量违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违建和顶风作案的新生违建“三大碉堡”发起了全面攻势。围绕“零容忍、严打击、停增长”的违法建设治理目标,青岛市公安、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物业管理等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为“百日攻坚行动”保驾护航,推动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防控长效机制。
严防严治保障违建治理执法现场秩序
日前,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违法建设治理“百日攻坚”战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分、市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充分预估行动期间的执法风险,做好预案,确保稳定。对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中各类妨碍公务违法犯罪活动及人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对扰乱执法现场秩序,聚众滋事、阻碍执法、侵害执法人员身体、严重暴力抗法等案件“零容忍”;加强与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工作重点和保障需求,建立跨部门会商机制、重大执法风险评估机制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安全平稳推进。
强化物业小区房屋建设、装修活动巡查监管
近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市)进一步督导辖区物业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与有关业主签订相关装修协议并督促执行,加强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施工企业的监督。落实物业企业专人每日对小区房屋建设、专修活动进行动态巡查,发现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报告。同时,继续落实周巡检机制,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和物业企业进行全面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物业企业即刻整改,对于整改不利、不按规定合同履职服务的,及不服从管理的物业企业,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将其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或函告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对建筑物立面造型方案的审查
为杜绝利用建筑物立面造型空间进行违法接建、改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源头治理,在前期印发《关于加强对建筑物立面造型空间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开展了相关立法和技术导则的编制工作。组织对建筑物立面造型空间设计方案进行严格把关,对存在立面局部造型框架问题、女儿墙过高、屋顶墙体围合甚至预留窗洞等情形的设计方案要及时予以纠正调改,避免为建设单位或个别业主在竣工入住后、利用已建造型空间进行接建、改建等违法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对提报存在上述情形设计方案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及时进行告知和提醒。对被告知和提醒后仍不能主动纠正调改,且屡次出现类似问题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将其纳入不良信用黑名单,从严审查该单位提报的设计方案。
加强司法保障,提高执法效能
市司法局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对接,就违建治理中的执法程序、复议诉讼、制度建设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明确了有关事项;对违法建设治理中执法程序、执法主体、执法措施、执法文书送达等工作进行了解惑释疑,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推动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近期,市司法局还将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商进一步优化送达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据市治违办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通过整合力量,多管齐下,合力攻坚,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巩固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成果。
通讯员 颜永滨 文 梁湘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