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2日消息 今天,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政策退库工作的通告》,全文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青岛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支行、青岛市财政局研究确定,简化我市减税降费政策涉及应退税费的退库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退库范围
本次退库的范围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自然人) 已缴纳入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后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征50%的部分。
二、办理流程
(一)“六税两费”减征50%政策的退库实行免申请、免填单服务,符合退库范围的纳税人无需填写或提供任何申请资料。
(二)为确保应退税费准确退付到账,主管税务机关将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您联系,核实确认原缴纳税费、应退税费、退库账户等信息。根据商业银行有关要求,退库收款账户应与原缴款单位(人)名称一致。
(三)国库办理完成税款退库后,税务机关将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将退库办理的结果告知您。
三、服务方式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应退信息,青岛市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https://etax.qd-n-tax.g ov.cn:7663/portal /)开通“待确认应退税费查询”模块,您可以在实名登记后登陆查询待确认的应退税费额,并配合税务机关完成“退库收款账户”信息的采集。
如有疑问,您可以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电话或拨打青岛税务12366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