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25日消息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西市围绕深化拓展“莱西经验”,大力推进“多村一社区”村庄规模调整改革,全市行政村数量由原来的861个减少到157个。为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的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莱西市以抓好“三会一约”制度落实为突破口,进一步建立完善协商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集中开展《村规民约》修订活动,推进全市“三会一约”全覆盖,初步构建起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三民善治”新格局。
坚持民事民议,听民声汇民智
莱西市根据“多村一社区”改革的新形势,以“网格化、微自治”为抓手,不断丰富村民自治载体和内容,健全完善村级协商议事制度,将自治实践渗透到自然村、村民小组,增强村民自治的整体性、协同性,重点探索开展以社区为单元和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两个层次协调互联、互动、互补的村民自治有效实践活动,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莱西市在所有村庄普遍建立协商议事会,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会长(或主任),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选出20人以上议事能力较强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代表等任会员。议事会成员定期走访联系村民、收集意见建议、宣传惠民政策,与包联片区村民建立双向联系,并及时向村“两委”反馈村民意见和建议。社区村“两委”根据汇集意见和轻重缓急,转变治理理念,打好放权、监管、服务“组合拳”,围绕本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村(居)事务管理和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议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组织召开民主协商会议,积极开展村民议事、民情恳谈等形式多样的协商议事活动,将自治权交还群众,让群众“说事、议事、主事”,达成解决问题的广泛共识,寻求社区村庄发展“最大公约数”,推进“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充分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解决了社区治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难题。沽河街道后庄扶社区坚持60年如一日,开好民主协商议事会,让村级自治组织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各抒己见,及时汇报村民反馈的各类情况、落实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破解生产生活中的各类难题,探索了一条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生产生活生态齐发展的农村社区治理之道,不断增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民事民办,惠民生保民安
以前,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普遍。为有效遏止农村婚丧礼俗陋习、人情消费互相攀比等不良风气,莱西市在所有村庄全部健全完善了红白理事会,由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会长,群众民主推举5-10名德高望重、思想道德素质高,有文化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的老人及村民小组长任理事,在社区(村)“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红白理事会在符合村情、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将婚丧礼俗改革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事事前报告和管理登记制度,对相关待客标准、服务项目、消费支出等做出原则性要求,大力倡导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店埠镇中菜湾庄村由村“两委”主导、红白理事会发起《告村民书》明确规定了丧葬礼俗流程,引导村民丧事俭办、移风易俗。村里老人去世由红白理事会帮忙操办,丧主家里不摆宴、不报庙,子女亲戚以佩戴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敬献花圈取代烧纸,厚养薄葬新风尚逐步形成。该镇在狮子口村统一规划建设了社区公益性公墓,将散埋乱葬的坟头搬迁到公墓集中安葬。在受几千封建迷信思想禁锢的农村,干好这项工作绝非易事。在村“两委”的指导下,由思想开明、德高望重的红白理事会成员主动上门做工作、解释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外出参观开眼界、讲事实摆道理、算开支列细账,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散乱坟头集中安葬工作进行顺利,从坟墓搬迁到集中管理全由红白理事会一手操持,仅用两个多月时间就在清明节前将130多座坟墓迁移到公墓集中安葬,节约土地70多亩。
坚持民事民管,聚民心顺民意
随着加快推进村民居住社区化、村级管理民主化、社会事务法治化,莱西市注重全面构建市-镇(街)-社区-村组-网格员“五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社区治理工作新格局,强化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村民言行、实现邻里和睦、促进农村稳定等方面的道德约束作用。但在推行《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也发现部分镇村存在照搬照抄、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莱西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集中修订活动,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民主的方式,与时俱进地增添了保护生态、美化家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诸多内容,通过民主修订、上墙公示、发放到户等具体步骤,使《村规民约》继续保持适用性、彰显实用性、突出时效性,实现“一村一约”全覆盖。水集街道产芝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组织村民共商、共议、共定了务实管用、便于监督的《村规民约》,使婚丧嫁娶、邻里纠纷、赡养老人等现实问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抓好《村规民约》的执行,该村村“两委”立足乡村熟人社会的实际,邀请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前辈、老同志参与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坚持以评立德,以德兴村,每年组织开展“四德模范”“文明家庭”“文明乡贤”“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奖励,村民履约情况在全村公示“晒一晒”,增强了“草根宪法”的约束力,凝聚起向上向善的深厚氛围,趟出了一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新型乡村善治之路。
通讯员 刘敬明 记者 孙贴静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