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虚假列支费用 被处罚35万元

2020-01-08 16:22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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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月8日消息:昨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27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虚假列支费用,被青岛银保监局依法处以罚款35万元。

  



  半岛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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