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蔬菜挂"出生证" 标明产地供货商确保责任可追溯

2005-05-04 07:33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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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5月3日讯(记者 杨冰) 记者今天从市经贸委获悉,今后,凡是在本市批发市场批发和零售市场销售的蔬菜,全部要挂标明产地供货商的“出生证”。

    据介绍,将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通过“出生证”连接,既可以为市民吃放心菜提供依据,更为菜农种放心菜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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