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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杰 承诺的22万元变成了8400元,有网友说:“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中国的银行在全世界应该是最挣钱的。去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国占了100家,今年工行又蝉联世界最赚钱银行,银行都这样了,能不赚钱吗?”网友话虽然偏颇,但其中利害说得也准确,如果银行都无视自己的立身之本—— 诚信,这不是成了万恶的营生了吗? 钱在银行越存越少的新闻并不少见。2012年汉口居民吕婆婆反映,1987年她办了一张存折,用到1993年时上面还有75.98元余额。从2005年9月21日起,银行对不足300元的小额账户收取小额储蓄管理费,每年12元。而吕婆婆的账户余款一年利息可能不到12元,算下来,吕婆婆还可能倒欠银行的钱。
无独有偶的是,很多时候人们钱就是在银行多变的政策下化为了泡沫。由此,有网友说“银行堪比强盗”也就在所难免。
而这一次,也是栽在了政策的多变上—— 银行说两张存单失效的原因,是1989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保值储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当年的电报称:现行保值储蓄存款只有三、五、八年三种期限,各地没有增加档次或变相增加档次的权利。
这无疑是一种霸王逻辑,银行与客户本身是平等的关系,双方按照契约和合同履行责任,银行凭什么单方面毁约呢?难道一个部门通知能够高过《合同法》?退一步讲,银行违规开展储蓄业务,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存款银行也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发以后,及时与储户沟通。这才叫以客户利益为准。
银行方面“下级服从上级”,但这24年间,银行不通知储户,那只能说明你们银行有过错,可你们现在说不兑现,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把责任无端地推给储蓄方,这是一种“违约”。这个道理,妇孺皆知。
银行工作人员整天到晚手里玩的是“钱”,而无论是贷款还是存款,都是有期限的,都是有本息的,这种“存”与“贷”之间,最为讲究的就是一个“信用”,也即“履行诺言而取得的信任”。可见,丹江口市那家银行,保值储蓄将 22万本息缩水为8400元,这缩水的不仅是“钱”,更是“诚信”;换言之,原来承诺24年后连本带息给储户“一间门面房”而现在只给人家“一平方米”,这是在“耍人”,也是银行在自毁品牌。
银行的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公众的财产利益,更是伤害了社会诚信,当以诚信为立身之本的银行都不可信,老百姓还能够相信什么?当政策多变,一个行政通知就可以剥夺公众的利益,那么老百姓又能通过什么来维持财产安全感呢?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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