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两万多元购买一块名表,到购物商场清洗时机芯竟然进水,生活中难免遇到权益受损害的情况,可消费者到底该怎么维权呢?3月10日,记者联系到城阳区消保委,听他们用现实版的案例,分析在生活中如何维权。
袁先生购买的名表还在保修期内,送往青岛市城阳区某购物商场进行清洗,清洗费50元,因商家操作失误导致表芯进水生锈,进而导致其他各部件不同程度毁损,现商家要对手表进行维修,但袁先生认为手表价值两万元,维修后若再出现问题无法维权,袁先生要求商家更换新的表头。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马上和消费者取得了联系。经了解,原来消费者这块手表是2012年5月买的,当时表的价格是16800元,现在同款的手表价格已经20000多元了。当天,袁先生在某商场的该同款手表专柜,问工作人员表链脏了能不能清洗一下。工作人员当场说没有问题很简单,收了消费者50元钱,就把整个手表放进了水里面,结果导致表芯进水生锈,还有部件损坏。
商场向袁先生表示会给表返厂修好,当时袁先生没有同意而是去了青岛的亨得利钟表店,经过青岛的亨得利钟表店修表师傅的检测,认为该表就算是返厂维修也会因为进过水而严重影响手表的质量和寿命,建议更换新的手表。袁先生接下来和商场谈了几次都没有谈妥,袁先生要求商场给赔偿一块新的同款的手表,而商场坚持要返厂维修,双方协商不成。了解到详细情况后,经过先后5次调解,商场同意给消费者赔9500元,最终消费者接受调解,袁先生拿到了9500元的赔偿,一场手表引起的纠纷就这样调解成了。
据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 、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商场因为自身原因提供服务时导致消费者名表进水,给消费者造成了财产损害,理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记者 刘金震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