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新规11月1日起实施:房产中介不能索取合同外酬金

2004-10-31 07:50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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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进口肉类可以放心吃,公路不能滥收“买路钱”…… 11月 1日起,8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开始实施。

    据了解,这8项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分别是:1、房产中介不能索取合同外酬金。从 11月 1日起,房产中介从业人员在服务中不能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如家具押金、看房费等。2、公路不能滥收“买路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3、人保调整车辆保险费率。从11月1日起,中国人保启动新版车损险产品,对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等三个车损条款及部分附加险进行了修改。4、调解方式更人性化。这在11月 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将得到体现。5、进口肉类可以放心吃。

    另外三条是:6、为走私人提供账号按当事人论处。 7、保暖内衣的“保暖率”不能低于 30%。8、宠物也用上了处方药。   (王海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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