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17日,市招考办正式公布2009年普通中专招生政策,今年普通中专本市计划招生12824人,其中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共计招生2771人。普通中专招生考试报名将于5月20日至24日进行,考生必须具有本市正式常驻户籍方可报考,考生一共可以填写四个学校志愿。
考生报考有面试要求的招生学校,必须已经取得招生学校面试合格资格。考生填报志愿所需的院校代码、专业代号,以及招生来源计划,请考生登录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qdzk.gov.cn)查阅。
和普通高中录取650分满分不同,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录取,只计6月11日至13日考试科目成绩,不包括:会考科目、考查科目、英语口语和体育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不含英语口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六科,满分605分。
考生如需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或需参加职业高中(中专)及民办高中二次录取,还应按照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英语口试等相应科目考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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