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在府新大厦,两位市民正在了解一家企业展出的电动车。
“新国标‘20/40’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其实就是个‘怪胎’。”12月16日,在青岛澳柯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的“2010澳柯玛电动车营销战略年会”上,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首席专家马贵龙作主题报告,针对近日国家标准委出台的电动车新国标,他不仅提出一番相左的观点,而且语出惊人。
新国标将带来交通压力
马贵龙教授介绍,目前中国电动车厂家已有2000多家。“但‘20/40’新国标实施以后,相当比例的电动自行车将驶上机动车道,这对我们的道路交通会造成巨大压力。”
马贵龙说:“电摩国标其实不是简单的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之争,其背后涉及的是一个行业的问题 ,新国标其实就是个‘怪胎’,新国标制定之前,国家标准委仅是听取了少数摩托车生产厂家的意见。”
马教授说,早在1999年,国内就出台《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10年后,“20/40”依然成为新国标的元素,“目前市场中相当部分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20/40’标准,新国标‘继承’老标准,不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马教授说,“10年前,电动自行车的电机普遍才三四公斤,现在随便一辆电动自行车,电机也得有五六公斤。10年前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跑10公里就没电了,现在的电池都能跑到70公里,这些装备都会涉及速度和重量,行业在发展,标准不进步,就会成为阻碍。”
区分时速低不利于创新
“按照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划分以时速20公里为界,把区分时速规定得这么低,会使电摩企业认为,35公里的时速已经大大超出20公里的标准 ,无须再在速度上加大研发,这样的话电动车企业的技术创新就缺乏积极性。还有,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为电摩,大量时速20公里、30公里的电摩与汽车同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速度相差太大,交警指挥交通也存在尴尬。”
马教授认为,如果把电摩的时速划定起值设为30公里,最高限定为75公里,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的经济运行时速为15公里至25公里,电动车在马路上的经济运行时速为45公里左右,这样既有利于市民出行,也有利于电动车企业进一步创新。
新国标出台以来,马贵龙教授类似的观点频频在媒体上出现,不少人认为马贵龙是站在电动自行车厂家的角度说话。马教授称,自己并不是偏向某类企业,自己是站在整个行业的角度上提出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