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老板给开低额发票 从中偷税漏税被查处

2010-01-30 04: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 李兵 通讯员 刘兵) 青岛市某车行在销售摩托车的过程中,按标价收取顾客车款后,却给顾客开具金额小于实际付款的发票,对此老板解释说发票金额越小,越能为顾客节省车购税。一名顾客对此颇感怀疑,他向国税部门举报揭开了老板偷税漏税的真面目。

  “你这人真是不识好人心,我少给你开发票你就可以少缴车购税,我这样卖了上千辆车了,还头一回碰上你这样死心眼的!”这段车行老板于某“教育”顾客小王的话,被小王用录音笔录了下来交给了胶南市国税局。该车行是在胶南市注册的一家专营摩托车的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销售某名牌摩托车整车及其配件,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原来,小王今年元旦前在该车行购买了一辆价值5500元的摩托车,在支付了5500元购车款后,车行给小王开具了发票,收好发票后小王也没注意看就骑上新车回了家。直到准备上缴车购税的时候,小王才发现车行给他出具的发票金额竟然是3800元,整整少了1700元,这是怎么回事,小王就跟该车行交涉换发票,没想到却换来了蛮不讲理的训斥,无奈之下小王就把这事反映给了胶南市国税局。胶南市国税局根据该线索立即对该车行进行了检查,初步证实了车行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据该局负责处理此案的税务干部张科长介绍,该车行利用顾客不熟悉税收政策的特点,歪曲税收政策蒙蔽顾客。

  张科长把该车行歪曲的税收政策作了纠正 ,事实上,车购税并不是按发票金额的10% 缴纳,正常情况是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后按10% 缴纳,这样对不享受下乡补贴的消费者来说,虽然少开发票金额可以少缴车购税,但是购车发票是证明车辆价值的合法依据,发票金额与事实不符会对车辆保险等产生影响。对享受下乡补贴的消费者来讲,车购税按不含税价格的10%缴纳,而下乡补贴则按含税价格的10%补贴消费者,下乡补贴实际大于缴纳的车购税 ,少开发票金额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发票 偷税 李兵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