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男子丢车后报警 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2010-04-27 04: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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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26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刘健  管怀香)  4月23日下午,丁某骑着摩托车到银行存款,出来后发现摩托车丢了,随即报警,没想到却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记者26日采访了解到,原来,丁某不但醉酒并且还是无证驾驶,因此丁某被拘留。

    4月23日16时50分许,四方公安分局水清沟派出所将涉嫌酒后驾驶的丁某移交给交警四方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对丁某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29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后来民警进一步查实,丁某从未向公安机关申领过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据丁某讲,当天中午12时左右,他在大沙路沙岭庄一朋友家吃饭,平时好酒却不胜酒量的他在朋友的劝说下喝了四两白酒。

    下午2时许,丁某从朋友家出来驾驶自己的摩托车,来到四流南路某银行为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从银行办理完业务后出来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不见了,找了很长时间也没找到,后来他又问了多个在银行门口拉客的“摩的”司机,都说没有看到他的摩托车。丁某无奈之下想到了报警。110警车很快到了,民警简单问了摩托车的丢失过程后,把他带到了水清沟派出所。办案民警在询问案情时发现,丁某身上酒气很大,涉嫌酒后驾驶,担心酒后驾车引发意外,民警随后将丁某移交给了交警四方大队。

    办案民警介绍说,民警在对丁某进行询问时,丁某自称他报警主要是想让民警帮他找到摩托车,没有想到自己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早知要进拘留所和被罚款,他宁愿摩托车不要了也不会报警。民警在询问丁某摩托车的来源时,丁某说,是他花400元在市场上买来的二手旧摩托车,没有牌子,当时报警就是心疼那400元钱。

    当天下午,四方交警部门给予丁某行政拘留3天和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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