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中了解到,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山东省将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对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对凡是需要就业信息服务的,至少提供3次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凡是希望提高职业技能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同时对于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山东将为他们提供求职补贴、组织特困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确保他们全部实现就业。对在大城市聚居的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将加强就业服务和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记者 高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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