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4日讯(记者 黄超)
本报7月27日报道了胶州市民高女士和庄女士两人交了学车费,8个月来没有被安排学车考试也不退钱一事。报道后,青岛市弘安驾校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此事介入调查,发现张某假借弘安驾校名义收钱,2009年11月张某收取了高女士和庄女士学费后,将两人的档案转入即墨一家驾校,2010年5月,即墨这家驾校已将学费退给张某,但她并没有归还当事人。目前张某迫于压力,已将高女士和庄女士两人的5100元学车费如数归还。
弘安驾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张某冒用本驾校名义收取学费的行为”进行强烈谴责,并声明保留法律诉讼手段。在此,弘安驾校提醒广大市民,报名学车一定要到正规驾校交费并收取加盖驾校公章的统一发票以保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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