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通讯员 倪晓德) 编造、故意传播恐怖信息,迫使国际航班停运的朱某(本报曾报道过),7月 29日因犯编造、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罪被李沧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朱某所在公司委托日本航空公司于2004年2月 7日从流亭机场运往日本一批货物。 2月7日10时许,被告人得知本公司的货物未能全部运上飞机,自认为是日本航空公司所致,为报复日本航空公司,使所有货物停运后免除本公司的责任,朱某于同日13时许使用公用电话向民航青岛分局机场派出所打匿名电话,谎称飞往日本航班的货物里有爆炸物,致使日本航空公司青岛支店与全日空航空公司青岛支店两个航班货运暂时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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