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五元钱打伤店老板 三人因故意伤害罪被警方逮捕

2004-08-11 05: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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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0日讯(通讯员 丁文泉 龙启军) 昨天,崔某、刘某、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胶南警方逮捕。

    6月4日晚,崔某到音像店还碟,他以影碟的封面与内容不符为由拒付5元钱的租碟费,音像店老板王某与其发生争吵,崔某找来刘某和胡某将王某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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