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龄3年以下新车手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追究发证者责任

2004-08-13 03: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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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试全省启用统一题库;明年1月1日起,桩考实行桩考仪考试,驾龄3年以下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责任倒查。上述内容将随着我省机动车与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升级而成为现实。 

    从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试(即科目一考试)将在全省启用统一软件和考试题库,并使用我省新版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常识》。年底前,县级车管所将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2005年1月1日起,汽车类科目二考试(桩考)实行桩考仪考试,并且要实现考试的计算机控制程序与驾驶证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理论考试、场地驾驶考试、道路驾驶考试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实行申领人员和考试员双签名制度,并存入驾驶员档案。对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和发证地公安部门共同对发证地车管所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并形成责任倒查的书面材料,存入驾驶证档案。对驾校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买卖驾驶证等严重问题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对驾校进行整顿。  (刘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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