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电力可获得大奖 举报"电耗子"者最高可奖两万元

2004-08-14 02: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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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3日讯 (记者 乔建 通讯员 丁国强) 今后,市民参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奖励。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今天召开的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凡检举窃电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案件性质及追缴违约电费情况,最高可给予当事人2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出台的奖励措施规定,凡是检举窃电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案件性质及追缴违约电费情况,给予当事人 50元至20000元一次性奖励;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备违法犯罪行为,当场抓获违法分子并扭送公安机关的,视案件性质和损失大小,给予当事人 2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办案有功,对办案干警实行一案一奖,奖励金额视案件直接经济损失而定,奖金为 500元至 5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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