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8月 13日讯(通讯员 孙佳 董莉) 两名游客到酒店找“陪酒小姐”陪酒,后嫌要价太高竟到工商部门投诉。
今天上午,两名从顺德来青的男游客来到崂山工商分局,称某酒店收费太高,要求执法人员替他们“讨公道”。经询问得知,这两名游客昨晚到崂山某酒店消费时提出找“小姐”陪酒,酒店为其进行了安排,然而他们结账时发现价格非常高,但也只好乖乖就范。今天醒酒后,他们越想越不服气,遂到工商部门请求维权,理由是酒店没有明码标价,没有具体标明每位“陪酒小姐”的费用。
得知《消法》不保护这种非法权益,并且工商部门要追究酒店的违法经营行为后,这两名游客悻悻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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