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8月 14日讯(记者王洪军 通讯员 许岩) 开家洗头房的秦某竟然花钱从尹某手中购买了两名“小姐”,结果在其进行交易时,两名女子报警,秦某等四人被警方抓获。近日,四人被市北检察院批捕。
秦某与朋友合开了一家洗头房,为招揽生意,秦某产生了买两名“小姐”在洗头房卖淫的想法。经人介绍,秦某与自称能搞到“小姐”的尹某取得联系,双方商定以每名 800元的价格“购买”两名“小姐”。
2004年 7月 8日晚 9时许,尹某的同伙“小龙”带着 3名男青年来到潍坊某宾馆。他们在这里寻找机会,挟持了该宾馆服务员小季和小杨,然后伙同尹某连夜乘着租来的面包车返回青岛。到青岛后,尹某与几名同伙将两名受害人看押起来。
7月9日,买主秦某前来看“货”,并按先前约定的价格付给尹某1600元,作为购买“小姐”的费用。
在这期间,两名女子一直在寻找机会逃脱。趁着看管他们的人不注意,小杨在一张纸上写下了“我被人抓,快打110报警”几个字,偷着从窗口扔了出去,恰好被一位老大爷捡到。老人见状连忙报警,闻讯而来的警察将没有反应过来的秦某、尹某及其另外两名同伙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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