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轮胎刚用十天就裂口 消费者要求退货并已获得赔偿

2004-08-15 05: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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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14日讯(通讯员 赵青 李来忠) 8月 12日上午 11时,开发区工商分局长江路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周某的投诉电话,称其花 640元钱在井冈山路一销售汽车轮胎的商店买了 4个轮胎。谁知刚用了10天,当天上午9时检查车时,他突然发现两个后车胎外侧有裂口。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鉴定为劣质产品,周某依法退货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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