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伤人案揪出"无骨"燎壶 壶把断裂处竟无铝条

2006-05-27 04: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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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身上被烫得惨不忍睹,胳膊上的皮肤脱落

燎壶的把内竟然没有铝条

泰山路工商所执法人员清查市场

    5月26日,市民陈女士用燎壶烧开了一壶水,当她拎起时燎壶把竟然断裂,一壶开水直接泼在身上,致其二度烫伤!令陈女士吃惊的是,壶把的承重部位竟然只是一块脆塑料,没有铝条!据了解,目前本市各农贸市场大量销售此类“无骨”燎壶。工商部门表示将近日在全市清查这种燎壶。

烫出来十五处水疱

   “真没想到刚买七天的燎壶会给我带来这么大的伤害!”5月26日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广东路上的陈女士的面食店,陈女士将烫伤的左半身给记者看:“我现在左半身火辣辣的,钻心地疼!”记者看到,她的左臂、臀部和腿部被开水烫得大面积水肿,其左臂有近20厘米的烫伤处已经破皮,流出黄水。记者数了数,陈女士身上被烫出水疱足有15处,最大的一块水疱直径有4厘米!

    经市立医院医生检查,陈女士属二度烫伤,需要住院治疗。

壶把突断开水加身

   “要不是发生这种事,我不会知道壶把里面竟然连铝条都没有。”在陈女士的面食店,陈女士拿着断裂的燎壶把把给记者看。记者发现,壶把只是一块脆塑料,里面确没有包裹着铝条。

    陈女士心有余悸地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她说,由于价格便宜和购买方便,7天前,她从陵县路农贸市场花了14元买来了这个燎壶。5月26日上午7时许,她用燎壶烧了一壶水,约十分钟水开了,她从灶上拎起燎壶,准备将其灌装到热水瓶里,就在这时,突然“啪”的一声脆响,壶把断了,她一个趔趄闪倒在地,满壶的开水直接泼到了自己身上……

“无骨”燎壶大量销售

    5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出售肇事燎壶的陵县路农贸市场。出售该壶的业户李某说,该壶是他从润丰日用品批发市场批发商代某处进的货,“发生这种事肯定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我们也很无辜,陈女士得找经销商或厂家讨说法”。热河路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市场,经查,李某销售的燎壶没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

    热河路工商所刘所长表示,陈女士因使用问题燎壶而被烫伤,可以选择向李某索赔,也可以选择向燎壶的生产厂家索赔,工商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解。

    当天下午3时许,记者又随泰山路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润丰日用品批发市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市场有几家业户批发的燎壶,大多数都是“无骨”燎壶,且都提供不出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执法人员发现,代某批发的燎壶标签上标明的厂家是莒南一家铝制品厂,至于是否属于假冒产品尚难认定。

■请您举报

工商质监通缉问题壶

   “现在很多燎壶生产厂家为偷工减料,加之生产工艺落后,为了节省生产成本,他们大量生产这种‘无骨’燎壶。虽然国家对燎壶壶把的生产材质并没有强制性标准,但如果壶把硬度质量不过关,燎壶便是不合格产品,不得流入市场销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所轻工部吕工程师告诉记者,市民如果发现这种问题燎壶,可以拨打 12365向质监稽查部门举报。

    5月26日下午,记者将调查到的情况反映给市工商局,引起了该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工商局市场管理处严处长表示,“无骨”燎壶可能存有安全隐患,近期,工商部门将对全市各农贸市场销售的燎壶进行集中清查,对经检验质量不过关的问题燎壶,将把其赶出岛城市场;而市工商局消保处姜处长则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燎壶时不要光贪图便宜,购买燎壶时要向商家索取发票,以便为维权提供有利证据。文/图 本报记者 姜瑞胜 实习生 孟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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