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26日讯(记者 林刚 通讯员 顾琰琰) 今天上午,市慈善总会与青岛城建集团签订了 1000万元的“冠名慈善基金”,该基金每年22.5万元的增值部分将全部用于慈善救助。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市慈善总会已经与崂山太清宫、青岛城建集团、创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佳苑工贸公司、东姜渔村海产品商场、青岛育英学校、青岛华侨学校等单位签订了“冠名慈善基金”,基金总额达 2700万元,每年将会有 73.5万元的母本增值部分用于慈善救助。
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冠名基金是慈善机构依法向社会募集基金的形式之一,它以捐赠者的称谓和救助项目的名称命名。凡热心于救助社会特殊困难群众,自愿向市慈善总会捐赠一定数额的资金者,均可提出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市慈善总会将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救助意向,共同商定救助对象及救助方法,并将每次操办的救助方案和救助结果及时反馈冠名的企业和个人,接受捐赠者对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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