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日讯(记者 栾磊) 为拿到父亲留下的房产,儿子和儿媳伪造了父亲的签名,结果在法院的司法鉴定时,有着父亲签名的一份病历起了关键作用,经过签名比对,四方法院发现两者不一致,近日判决儿子提供的遗嘱无效。
2005年12月份,李老汉突发心肌梗塞,送到海慈医院以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了位于鞍山二路的一处房产。
李老汉死后,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为了这处房产争执起来,最终闹上了法庭。李老汉的小儿子李某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李老汉的遗嘱,遗嘱中写明李老汉愿将“位于鞍山二路的房产留给小儿子李某”等等,但遭到了李某哥哥和姐姐的怀疑。后来,家人发现了几份李老汉去医院看病时留下的病历,其中一份上面有李老汉的签名。经鉴定,“遗嘱”内容系李某和妻子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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