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17日讯(记者 栾磊) 妻子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男方提出要分割房子,在证据非常不利于女方的情况下,男方的母亲没站在儿子一方,而是帮儿媳打赢了这场官司。
2003年,李女士提出和结婚3年的丈夫王某离婚,王某同意,但要求将房产共同分割,因为房子是李女士和前夫所购买的所以双方为此事争论不休。由于李女士证据不足法院一时也难下结论。
最后,王某的母亲张女士出面证明,他们所住的房子确实是李女士在与王某结婚前就有的。近日李沧法院根据张女士的证明,判决两人离婚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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