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大爷身上多处受伤
半岛网7月24日讯 昨天, 60多岁的路大爷在团岛后海码头一游艇俱乐部旁溜达时,被看院子的大黑狗咬伤10多处,衣服上沾满了血。该游艇俱乐部王副总表示,是老人自己走到院子里的,责任不在他们,但他们愿意出200元的“人道主义费用”。
昨天上午,当记者赶到市第五人民医院急诊室时,发现路大爷衣服上沾满了血,裤子也被撕破了,撕裂开的伤口往外流着血,扶他的女儿手上也沾满了血,路大爷咬着牙让工作人员对其伤口进行消毒处理。据该医院主治医师介绍,他们从没看到被狗咬得这样严重的,患者大腿、肚子和胳膊等部位有10多处受伤,有的伤口两三厘米长。
据路大爷介绍,他每天早晨都有逛海边的习惯,昨天早晨7时许,他逛到团岛后海码头利天游艇俱乐部旁,想进去看看同伴是不是在钓鱼,这时突然跑出来一条大黑狗,长得像藏獒一样,很凶猛,冲着路大爷的大腿和左胳膊就咬,并撕碎了他的衣裤。路大爷赶紧用右手抓着狗脖子上的项圈,狗却疯狂地咬他的左胳膊,他拼命拖着狗走到这家游艇俱乐部的办公室,并把狗推进去关上门。这时,路大爷身上沾满了血,他赶紧打的赶往市第五人民医院。
当天,记者跟着路大爷一家赶到了团岛后海码头利天游艇俱乐部,发现铁门上挂着“禁止闲杂人入内”字样的旧招牌,刚走进门就看到一条拴着的大黄狗叫起来,而那只“肇事”的大黑狗已经被关了起来。同时,记者从八大峡派出所了解到,这里的狗咬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们已经帮着协商过好几次了。
对此,利天游艇俱乐部一位姓王的副总经理向记者介绍,大狗是单位用来看护游艇的,路大爷被咬发生在该俱乐部院内,根据被咬情况分析,他被咬可能与其逗狗有关系,狗被逗才发威咬了他。王副总表示,由于事情发生在俱乐部院内,而不是在外面,俱乐部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俱乐部拿出200元钱给路大爷,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他补偿。
对此,山东和安律师事务所的周鹏律师认为,如果该俱乐部没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且有专门保安阻拦,路大爷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而发生此事,俱乐部不承担责任;但是在没有保安劝阻情况下,即便设置警示标志,俱乐部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本报记者)